《法治蓝皮书》发布:政府透明度年度报告、司法透明度年度报告
2月20日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公布《法治蓝皮书(2012)》,其中不仅包含备受瞩目的《中国政府透明度年度报告(2011)》,还首度发布了《司法透明度年度报告》。
根据《这个政府透明度年度报告(2011)》,在调研的59个中央政府部委当中,53个部委的信息公开不及格,占被调研部门的近九成。而在26个省级政府当中,及格的也只有8个。国家信访局、文化部、国家旅游局、国家能源局、国家预防腐败局、监察部、铁道部、国家外汇管理局等部委得分均低于30分(满分100分);省级政府中,北京市得分最高,山东省得分最低。
《中国司法透明度年度报告》以法院网站的信息公开情况为视角,考察对象包括26个省、直辖市的高级人民法院和43个较大的市的中级人民法院。报告披露,司法透明受到各级法院的重视,网站正在成为法院公开信息的重要平台。但总体上看,法院网站建设情况落后于政府网站。
此外,媒体还就报告中的食品信息公开、审判透明、“三公”、“裸官”调查等热点专门报道。
奢华动车呼唤改革提速
媒体报道了动车的奢侈采购:一个自动洗面器7.2395万元,一个色理石洗面台2.6万元,一个感应水阀1.28万元,一个卫生间纸巾盒1125元,最后组合成总价高达三四十万元的整体卫生间;上万元的15英寸液晶显示器,2.2万元一张的单人坐椅,6.8万元的冷藏柜……
高铁盛宴催生了万亿元的产业蛋糕,但如果划分蛋糕脱离监管、方式欠佳,这条产业链很大程度上就是一条关系和权力直接可以变现的利益链。正是因为动车采购背后的这条利益链空前活跃,动车采购价格越高,分肥越多,才成就了动车惊人的奢华。
高铁问题的积累实非一日之寒,它是一种僵硬体制下的不得不然。因为高封闭性,因为强横地拒绝监督、打压批评,所有的问题都被一床锦被遮盖,终将积重难返。如今改革的车轮已经启动,铁路工程评标使用第三方平台,首个铁路检察院从铁路系统移交给地方,预示着改革的不可逆转。
律师申请国资委公开央企三张表
上海律师严义明要求国资委所管中央企业公开三张财务报表及高管收入等信息,国资委相关人士答复财新记者提问称,“涉及商业机密,不便公开”。
此次严义明提出三点信息公开要求:一是公开国资委管理的117家央企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二是公开117家央企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等高管的年收入,以及中层干部的平均年收入、一线员工的平均年收入;三是公开这些央企茅台酒消费的数量及金额。
一位国资系统人士对本报记者表示,严义明的要求“合法、合理”,从理论上说,上述信息应得以公开,接受公众监督,因为国有资产是公众资产;不过,国有企业改革以及国资监管体制目前还未走到完全透明的程度。
新闻发言人“有权”才能敢说不怕错
近日,国资委公布了2012年新版央企新闻发言人联络表。国资委表示,新闻发言人也是一种“高危”行业,希望社会各界理解。去年铁道部新闻发言人王勇平被调离的消息也仍在持续被舆论反思着。
央企因为垄断暴利、负面新闻缠身等原因,社会形象不佳,作为央企的发言人要面对公众的负面情绪;央企发言人出于行政级别限制、专业知识不足等原因,常处于信息弱势,又因在公共危机中常被当成“挡箭牌”,言多必失,如履薄冰,因此而“高危”。
有评论说,问题的根本原因不在于个人素质、应变技巧等技术层面的东西,而是这些发言人没有得到授权或者得到的授权不够。他们说什么、怎么说、透露到什么程度都是由上级决定的。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的根本在于要敢于赋予发言人更多的权限。做到不隐瞒、不掩盖、积极应对,主动和媒体沟通。在不违反国家相关法律的前提下,就公众关心的问题,能公开就公开。我们的各级部门要给新闻发言人犯错的空间,要信任发言人。
武汉地铁招标还有多少黑幕?
日前,武汉地铁广告招标幕后操纵痕迹明显,被有关部门认定无效。近日又有两名知情人向记者举报,武汉地铁多起招标活动存在人为操纵、串标等违法行为。
在2011年武汉地铁应急电源EPS采购招标中,并不具备投标资格、不符合应急电源产品技术标准要求的武汉一家电源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竟然两次顺利中标。另据一位湖北省建设厅认定的建设领域招投标评委反映,武汉地铁在招标过程中,有时会自己派评委打高分,或者间接地向评委施压,以左右招标结果。
现在,各地政府项目招标问题层出不穷,可是这些问题招标鲜有政府部门主动发现的,大多都是被媒体曝光。一些政府项目招标黑幕重重,其实正是政府部门监督缺位所致。
社科院报告:“裸官”治理成反腐“软肋”
2月20日,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与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联合发布的2012年《法治蓝皮书》中,还有一份《“裸官”监管调研报告》。该报告显示,接受调查的近一半公职人员认为配偶子女“可以拥有”外国国籍或者外国永久居留权。高级别公职人员对“裸官”更宽容。
要治理“裸官”问题,最有效的招数不是加强内部监管,而是彻底公示,并考虑在某些岗位清退“裸官”。所有处级以上公职人员配偶及子女获得外国国籍或者获得外国永久居留权的情况,均应向社会公开或允许公众查阅。有关方面在提拔的时候还应该作谨慎使用的考虑,甚至对关键职位的掌权者,亦不妨另选贤能替代之。
网言获罪:升斗小民,级别不到,不要胡闹
案例1:镇江一名男子2月10日用网名发布题为《最新消息,关于二次污染》的帖子,立刻引起众多网民浏览和跟帖,引发公众一定程度恐慌。因在网络上散布谣言,该男子被处以行政拘留5天的处罚。
案例2:2011年11月20日,网友“安东一怪”在淮水安澜论坛上,发表了一则名为《涟水交巡警大队——你妈叫你晚上上街查氙气大灯呢!!》的网帖。2011年11月25日,该网友被涟水县公安局以“公然侮辱他人”为由,处以行政拘留9天的处罚。随后该网友因不服公安部门的处理向法院提起诉讼。
案例3:因为无法忍受访民胡连友、魏爱国在网上持续发帖,控诉自己涉黑、暴力执法,湖南东安县公安局局长郑航连同该局政委陈毅强、下辖派出所民警卿良杯,分别向当地法院起诉上述二人诽谤,要求其道歉。
另眼看待记者频繁挨打现象
作为改革开放前沿之地的广东,记者挨打竟几乎成为家常便饭:去年10月19日南方电视台记者在广州东山街道办一处烂尾工地采访,被两名工地工作人员打得头破血流;11月12日新快报记者在黄埔大道采访疑为酒驾的司机时被4名男子殴打;11月28日羊城晚报记者前往华南农业大学采访遭到学校保安的围攻,一位女记者被掌掴;2012年2月13日广州日报记者采访幼儿园校车超载时遭遇暴力;2月14日,深圳商报记者因报道中心城 “涉嫌违规卖铺”事件,在新闻发布会后的追访中被中心城董事长、广东省政协常委刘伟宏当街拳打。警察有时也会为难记者:2月7日,《广州日报》记者到河北平山县调查采访问题鸡蛋,被当地警方请到公安局协助调查,直到2012年2月10日凌晨才获准离开。
记者是我们这个社会的一笔财富,社会公平、社会正义都离不开他们。如果要让记者不再频频被打,遭权力刁难,关键还是要建立起一种权责对等的机制,从法律上保护和规范记者的采访权。建国近63年,新中国至今没有一部《新闻法》,全国人大是该把新闻立法提上议事日程了。
在押死亡与官员非正常死亡
近一月报道的在押死亡、官员(包括敏感岗位普通公务员)的非正常死亡列举——
在押死亡:
官员非正常死亡:
近期案例摘要
周女士诉北京住建委:北京市从2010年10月开始为房屋业主发放一卡通,便于业主在住建委建立的网络平台上对公共事项进行投票。海淀区健翔园小区却有业主称,他们尚未领取一卡通就收到了已投票的短信。为此业主代表周女士将北京市住建委起诉到法院,要求其公开投票平台上的信息。此案在海淀法院开庭审理,未当庭宣判。(业主状告住建委要求公开信息)
中华环保联合会诉贵州省修文县环保局:因诉讼需要,中华环保联合会向贵州省修文县环保局申请信息公开,要求该局公开对好一多乳业有限公司的日常环境监管措施、环评报告以及排污费征收情况。时隔15个工作日后,未获得回复。为此,他们依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提起前述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此案一审宣判:被告修文县环境保护局在判决生效之日起一日内,按原告中华环保联合会的要求向其公开贵州好一多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相关环境信息。(我国首例环境信息公开公益诉讼案件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