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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星期五  2010年7月30日  
谁为公众撕下“不明真相”的标签
南都社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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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云南省陆良县一家在建煤矿与当地村民因施工引发纠纷,百余民众与维持秩序的警察发生冲突。28日,中共云南省委宣传部发出紧急通知,要求新闻媒体在报道类似突发公共事件时,禁用“刁民”、“恶势力”等称谓,不得随意给群众贴“不明真相”、“别有用心”、“一小撮”等标签。这份令人意外的宣传通知,完全跳脱旧有路数,几乎是一份政治文明的理念说明文。

    这份意在指导舆论报道的通知成了新闻,也同时意味着对媒体舆论如何引导本身成为一个公开讨论的话题。这是颇为难得之处。现代政治的最大特点在于开放性,一份向心照不宣的政治积习发问的通知,首先便宣示了开放本身的价值。除了明示媒体要禁用、慎用“不明真相的群众”等词,通知还有其他表述。比如,“各种公共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虽然诱因复杂,但往往与党委政府决策不当、工作不力、作风不实等问题有关”;“对于没有充分事实依据就给群众乱扣帽子、乱贴标签的行为,即使是一些地方和部门提供的新闻稿或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的说法,新闻媒体也应该拒绝报道”;“发生公共突发事件,新闻媒体要快报事实,慎报原因,不能在有关权威调查结论尚未作出的情况下就随意给事件和群众定性”;“在事件尚未完全平息、群众诉求未得到圆满解决时,还应尽力克服‘目前群众情绪平稳’等想当然的强加于群众、代群众表达的模式化官话、套话。”

    这些内容处处切中时弊,虽不是新知,却是首度从体制内以一种可辨识的方式发出。今年7月下旬,在吉林通钢事件发生之后,新华社刊发了《群体性事件中少用“不明真相”》的述评文章,以其体制身份捅破了这层窗户纸,使“不明真相的群众”这样令人触目的专政语汇,走上了问题化处理的舆论程序。云南省委宣传部门接续的正是这一轮为“不明真相的群众”正名的努力。

    但这一番作为虽有新意,要名之以进步,也仍有忐忑。只因世势一日千里,早已不可逆转。“不明真相的群众”作为革命语汇虽然延续至今,其内涵却早已透支和消解,公众事实上撕下了加诸己身的这张标签。读一读网络上“八只不明真相的猴子”,还有“不明真相的群众与这鸡蛋真难吃”,那些寓言般的文字早于今天就在纾发了一种真相在握的自信。这些游荡在字里行间的政治学,表达的是公众对真相的自我追认。

    “不明真相”、“别有用心”、“一小撮”这些词像标签一样信手拈来,要辨析这些词语和套话背后的社会心理,其实只需要看它们是谁发明、归谁使用、用于何时、有何效果即可明了。云南省委宣传部门的通知精神,就是向潜藏在这些习语背后的权力关系发问。这些看似不寻常的通知精神,概言之,政府不只是各种问题的解决者,当权力不当行使的时候,本身就是问题的制造者;新闻媒体在报道突发事件时,要快报事实,慎报原因,力戒随意定性、强加于公众的官话套话。这些常识早已为公众所认同,如今舆论引导部门开始自省,不再墨守成规甚至变本加厉地使用这些刻板标签,现实自会回应这种求新的改变。

    但,那么多“不明真相的群众”,是否会因为媒体与宣传部门谨慎的掘进,得以摆脱这些社会和政治标签,仍然不能确切得知。这种不确定感的来源,与“不明真相”、“别有用心”横行逻辑同出一辙。那就是公权与公众之间,说你不明就是不明,哪怕明也不明,正是这种逻辑掩盖了许多本来清晰的公共责任,将公众意愿与诉求逼退到不能自持的边缘。

    云南省委宣传部门的通知,激起了对一张“不明真相”的政治和社会标签的检讨。清理和检讨这些难孚人心的陈词滥调,也就是承认和检讨公共生活中那些心照不宣的权力之恶。这种恶既包括官员滥权的投机,也有媒体不能自主的跟从。因此,这对公权力是一种进取,于媒体是一种反思。但更重要的原则是,其实没有谁可以给公众随意贴上或者撕下所谓不明真相的标签,因为历史的真相始终掌握在他们的手里。

来源:南方都市报      来源日期:2009-8-29       本站发布时间:2009-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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