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率“调查”应保证公众知情权

中国将在“十二五”期间正式实施调查失业率,预计未来调查失业率将成为国家调控的主要目标。国家统计局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提出,在“十二五”正式公布调查失业率。据业内人士说,上述两部门已经有数年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的数字,只是没有公布而已。(2月4日《21世纪经济报道》)
可以肯定, “登记失业率”是计划经济时代的遗瘤毒素,在市场大势下早已经失去了存在的必要。所以,近乎每一年,坊间团体和学术机构对失业率的统计总与人保部的数据有明显的“掐架”现象,具体说来,则统一表现为坊间团体和学术机构的数值大大高于人保部的数字。于是,舆论难免不质疑,人保部不改革失业率的统计方法只是为了“粉饰太平”,而社会上出现如此之多的“被就业”现象,也就不足为怪了。
可是,既然“登记失业率”如此失真、“调查失业率”如此科学,而两部门又拥有近几年的权威数据,为何现在不向公众公开呢?进一步说,在“十二五”时期公开这两年的数据,还有什么实际意义吗?统计局和人保部的忧虑又在哪里?是数据过于真实,显得可怕还是为了继续“粉饰”?是职能部门对于手中权力过分珍惜还是拿公众的知情权于不顾?
要知道,真实的统计数据,向来来源于真实的社会,当然也不会吓不倒真实社会中的百姓和居民。只有当统计数据的信任危机成为不可挽回的“累卵之势”时,那才是更为可怕的事情。任意一位身处社会现实的普通市民,都能无意识地了解到身边的就业情况,有多少人“被就业”、有多少人流落街头、有多少人“被幸福”,基本都是心知肚明的。两部委再想掩盖,恐怕只能是一种欲盖弥彰和掩耳盗铃的愚蠢行为而已。
再者,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来看,但凡是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都是应该及时地向公众公开的。这里的信息公开不是非得等到一定时机才可以公开,有了信息自己部门玩起了“躲猫猫”,显然与《条例》相悖而行。
这样的语境之下,公众怎能不去质疑:从“登记失业率”到“调查失业率”,实质的内容并没有发生根本的转变——政府单位是否依然抱着自己的那份傲慢态度沽名钓誉,这和失业人口自己去登记又有什么区别;反正数据都不公开,真假也将无从辨别了。这样一来,我们又怎么不担心,失业率从“统计”到“调查”,是不是还只像“偷菜”变“摘菜”那样变成一场文字游戏呢?如果两部委真心拒绝这场文字游戏,那好,请拿出你们的诚意来——别拿“十二五”说事,先把近两年的“调查失业率”公布出来;并且,在这个过程中必须厘清好一个最基本的前提,那就是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谁也不愿意在信息时代里获取一批过期的信息,那好像只是历史学者的偏好。在现代政府的执政理念里,只要不涉及国家机密,所有的数据应当是“为民服务”的,应当是透明的、公开的。任何拒绝公开的借口都不可以成为正当的理由。如果非得等到一定时期公开,那么,我只能说,“调查失业率”和“登记失业率”是没有本质区别的。
来源:荆楚网 来源日期:2010-2-5
本站发布时间:2010-2-5